缴存职工全额购买自住商品房、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
1、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所需材料:
(1)身份证、备案后的购房合同、全额购房发票。
(资料图片)
(2)提取人的储蓄卡。
2、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所需材料:
(1)身份证、房地产权证、全额购房发票。
(2)提取人的储蓄卡。
提取政策、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:
1、经核实无误办理提取手续,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,可同时提取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的住房公积金。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。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。提取时间以全额购房发票记载时间为准,提取时限为五年以内。
2、同时提取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的住房公积金,需提供:身份证和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(结婚证或户口簿),房屋共有人无需提供关系证明。
3、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。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,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(可到开卡银行确认)。
本人储蓄卡:建设银行、工商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农业银行、交通银行、邮政储蓄银行、中原银行等之一。
4、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直系亲属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的,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、关系证明(结婚证或户口簿)及委托书;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的,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。
5、需核实提取信息的,经中心核实后,方可办理提取手续。
6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,一定会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(需慎重考虑)。
7、办理时限:手续齐备,当场办理。
特别事项:
1、缴存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在非公积金缴存地及非户籍地全款购房的,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;
2、对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全款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应从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起,计算满一年后,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;
3、对同一套住房在一年内(公历自然年度)发生两次及以上房屋权属交易行为的,在一年内只能就该套住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。如该套住房在一年内再次交易,并以该套住房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应从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起,计算满一年后提取。